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
关于董事会九届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
(相关资料图)
根据中国证监会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
见》和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
对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董事会九届十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意
见如下:
一、关于拟签署五星分公司《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
协议书》事项的独立意见
本次五星分公司房屋征收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,且有利
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。本次交易行为符合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,
不构成关联交易,亦不构成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》规定
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。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《公司章
程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
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。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
股东大会审议。
二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、独立
董事事项的独立意见
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换届,董事会提出换届改选的议
案,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。
履历、工作经历及工作表现我们认为:董事候选人李德森、张新、谢
国忠、谈洁、蒋鹤、杨峰,均不存在《公司法》第 146 条、《上市公
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——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及本公司章程规
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,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。
证监会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》《上市公司
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——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和《公司法》规定
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,具备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,具备
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。
证券交易所审核。
立董事的议案》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
的议案》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。
独立董事:
邢敏、王满仓、张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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